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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表论文之前应当对刊物进行必要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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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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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发表论文之前应当对刊物进行必要的调查

                            大庆广播电视大学 商江

  2007年1月10日,“新华视点”(记者 刘菁 李美娟)《版面费明码标价 花钱发论文已成公开秘密——教科界人士呼吁改革职称评审制度》:记者在社科教育领域采访时发现,花钱发表论文在教科界已成为公开的秘密。科研院所研究人员、高校师生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技术岗位的人员想发表论文,大多先要向杂志社交纳一笔版面费,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甚至过万元,除非你是业界权威。记者采访发现,这些期刊收取版面费的标准五花八门,或以页码,或以字数、篇幅计算,而核心期刊收费高于普通杂志,有的一篇几百元,有的上千元甚至上万元。记者还了解到,目前只有很少一部分权威期刊不收版面费。
    2007年1月25日,人民日报(记者 曹玲娟)《学术论文谁埋单? 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现象剖析》:纯理论性的学术期刊,一般难以走进市场,同时由于财政拨款有限,必然面对生存困难的境地。在坚持基本的学术水准基础上,收取适量的版面费,是目前不少学术期刊通行的做法。事实上,这已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
    2007年4月16日,法制晚报(记者杨猛)《论文中介叫卖核心期刊发表权 造价论文付钱就发》:3月28日,记者就版面费问题采访了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却发现对于版面费问题目前并没有十分明确的界定。报刊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过去曾经有过一个针对图书约稿的规定,规定不允许约稿收费,规定中顺便提到了期刊。按照这个理解,期刊发表论文收费,也是违反规定的。”他介绍说,由于期刊市场化,面临经费少、人员少、读者少,所以相当一部分刊物为了组织人审阅论文,收取版面费和审稿费,“据我所知,不收费的非常少,我个人认为这种风气很不好。我们正在研究针对这种现象采取什么办法应对。但是收费问题,还没有更多的法规依据去制止。”
2007年7月10日,中国青年报(胡永球)    《论文市场变成高级骗子市场 科研诚信岌岌可危》:代写论文,买卖版面发表论文,在中国早已形成庞大的市场。《中国青年报》7月6日头版的报道,使这个市场的交易行为和过程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这个市场,说得难听一点,是由利益相关主体共同打造的高级骗子市场。记得有位社会学专家说过,一种错误行为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主要原因应当从当事人自己身上找:如果发生在许多人身上,主要原因就应当从制度中找。假论文泛滥成灾,究竟是我们社会哪个制度环节出了问题,到了该关注和解决的时候了。
   最近几年,出现了冒牌刊物,以帮助有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需要的人发表论文为诱饵,骗取不义之财。
2006年3月27日,中国图书出版网-国内动态(廖洪武)《“黑刊物”敛财欺骗大众 出钱买版面就能发表论文》:一本自称为《中国教育教学杂志》的刊物活动异常活跃:它以五个版本形式存在,在广州、海口等城市设编辑部,以收版面费刊发论文的形式“敛财”。事实上,此刊物自称的国内统一刊号CN13-4412/H并不存在,两年前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就认定它属于非法刊物,并在官方网站提醒大家“切勿上当”。
   2007年1月25日,京华时报 (作者:王秋实)《以出版“教师思想宝库”为饵 两骗子蒙住210名教师》: 两骗子以出版“优秀教师教育思想宝库”丛书为名,骗取全国各地210多名教师6万元的订书款和荣誉牌匾款。北京市门头沟工商分局昨天(24日)对外宣布,他们已经打掉了这个图书诈骗团伙。
   2005年1月26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注意防范非法期刊欺骗教师发表论文的通知》(粤教人[2005]15号)要求:加强对非法期刊的防范意识,正确辨别非法期刊的基本特征。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校及时提醒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提高对非法期刊的防范意识,对一些不明杂志社发来的征稿通知、论文参赛通知等要认真分析,提高鉴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学术道德教育,培养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促进我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在不被欺骗的前提下发表论文,顺利实现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目的,建议发表论文之前应当对刊物进行调查。 特别是对那些到处张贴征稿信息的杂志,千万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可轻易相信。
  务必牢记,在没调查清楚之前,千万别给刊物汇款!!
  查什么? 可以查以下10项内容:
   1、查刊号。可以借助搜索查刊物全称及其刊号(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查不到刊号的,坚决不发论文。几个刊物共用一个刊号的,坚决不发论文。一个编辑办几个刊物的,坚决不发论文。 一般不在国外、境外中文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查主管部门和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不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什么公司、基金会等等,有的甚至在境外或者国外),不轻易发论文。
  3、查刊物。根据字典对杂志的解释得知,杂志不是学术期刊,一般没有资格发表学术论文。可以要求刊物赠寄样刊1期,也可以提供稿件采用通知书样本1张。不提供样刊的,不轻易发论文。
  4、查论文字数,根据国家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规定,本科层次学术论文一般在5000字以上。对发表短文的刊物(有的刊物要求论文在3000字以下),没有或者缺少学术味道的刊物,不轻易发论文。 3000字以下的论文不能用评中级以上职称。
  5、查反应时间。适合教师发表论文的期刊通常是季刊、双月刊、月刊。正规学术期刊,审稿程序通常需要10天以上甚至一个月以上时间。刊物对作者论文反应速度太快的(由于稿件质量特别突出的例外),不轻易发论文。 教师一般不要在半月刊、旬刊、周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6、查版面费发票。正规学术期刊一般有正规发票(有税务章,不是普通收据)供作者报销用。不能提供正规发票的刊物,有违反财经纪律的可能,不轻易发论文。
  7、查编辑部。正规学术期刊一般只有一个编辑部,不设分支机构,不委托任何人组稿,不设记者站。对设分支机构的刊物,不轻易发论文。有人同时为几个期刊招揽生意,其可信度不言而喻。
  8、查论文编排处理。每篇论文应当有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参考文献等基本要素,每篇论文都落实责任编辑。论文编排处理缺项的刊物,不轻易发论文。
  9、查版面费汇款方式。正规学术期刊一般通过邮局汇版面费,汇给编辑部工作人员。汇到银行卡的不知道汇给谁了,不把握。不轻易发论文。如果能先发表论文后付版面费,那就更好了。
  10、查稿酬。正规学术期刊一般是收版面费和支付稿酬收支两条线。让作者直接从版面费里扣除稿酬的刊物有问题。不把握。刊物不给作者发稿酬的,不轻易发论文。
务必牢记,在没调查清楚之前,千万别给刊物汇款!!
  自己搞不准的,可以发到网络论坛上听听网友的意见。也可以请期刊给予书面解答。

俗话说,满街贴告示,也有不识字的,还有不看告示的,还有看不到告示的,还有看了告示理解不了的。也有对告示“熟视无睹”或者“不屑一顾”的,还有专门和告示“对着干”的。此外,可能有“迫不及待”“无可奈何”的,也许有“铤而走险”“孤注一掷”的。所以,杂志不必担心此文影响收入。
2007年4月2日,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四川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成果)认定范围的试行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81号)例举了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认可的期刊的名单。
2007年4月11日,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记者周波)《教师职称评审 论文认定有依据了》: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日前印发《关于四川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成果)认定范围的试行意见》,对教师职称评审中论文的认定进行了规范。据悉,该《意见》仅明确我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成果)认定范围,不涉及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成果)的水平。
各地可以借鉴四川省教育厅的经验,规范教师评职称的论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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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11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教师在期刊发表论文的个人看法

关于教师在期刊发表论文的个人看法


大庆广播电视大学 商江

  2006年1月12日,江南晚报(行之)《“5000字文稿380元”教师发表论文竟要付“版面费”》: 在杂志上刊登一篇论文不但拿不到稿费居然还要给钱。昨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教师评定职称,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能够“加分”,结果这点成了另类“敛财工具”。目前,我市不少学校已开始抵制这类含金量不高的论文,教育界有关人士也呼吁教师要正确对待职称评定,寻找正规媒体发表高质量论文。据透露,靠编写教师论文牟利的机构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完全的欺骗。他们甚至没有刊号、文号,收了钱就逃之夭夭;另一类是一些教育媒体的“三产”,他们虽有刊号,也确实和一些知名媒体合作,但其编写的论文大多是收钱就能上,没有审核也不讲质量,只起“装订”作用。
2006年11月13日,法制早报(记者 王寿臣)《期刊副主编透露内幕:核心期刊明码标价》:为了评职称或者拿到科研项目经费,有的大学老师也加入了抄袭造假的行列。大量排队等待发表的论文,使学术核心期刊成为一种稀有资源,为发表文章而交纳“版面费”成了公开的秘密。据有关人士透露,以一篇4000字左右的论文为例,普通学报所收的“版面费”一般是320元—700元,普通中文核心期刊上升至800元-1200元。”

最近,听一些人谈起教师在期刊发表论文。我也想谈点看法,仅供参考。

1、期刊应当是合法期刊
  可以说,在非法期刊发表论文是荒唐可笑的。如今,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可以向刊物所在地新闻出版部门咨询,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询。如果查不到刊号(国际刊号和国内刊号),不要轻信。
2、期刊应当是专业期刊
可以说,在专业期刊发表的文章专业性强。如果是杂志,设置的栏目包罗万象,恐怕就没有多大的学术价值。俗话说,样样通者,样样松也。对给钱就发论文的期刊,其“学术”含量连作者本人都“惊讶”。天知、地知、己知、路人皆知。汉颜啊!
3、期刊应当是季刊、月刊
可以说,期刊有半年刊、季刊、双月刊、月刊等。对于一般民众来说,半年刊、季刊、双月刊出版周期比较长,学术水准比较高,月刊比较适合。对半月刊、旬刊、周刊,以不沾边为上。
4、期刊应当学术观念强
可以说,学术期刊重视学术水平。如果期刊公开宣称专门发表评职称的论文,并且到处张贴广告,群发广告,那就表明期刊为了挣钱,发表论文的人也显得渺小可耻了。有的还令人讨厌。
5、期刊论文应当标准规范
在正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应当讲究格式,提要、关键词、文章编号、参考文献等要素一应俱全。每篇论文落实责任编辑。修改论文应当咬文嚼字,不能随心所欲。
6、期刊财务管理应当规范化
  期刊一般只有一个编辑部没有“分店”,也不设记者站。目前,一些期刊收版面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作者寄版面费一般寄到期刊编辑部,不要直接把款汇给个人的银行卡。有回执,有利于解决纠纷问题。
7、期刊发表论文应当有字数要求
  国家对本科论文有字数要求。期刊发表论文也相应。如本科论文需5000子以上。硕士生论文应8000字以上。有期刊要求论文3000字以内,充其量是大学专科水平,评职称能好使吗?
8、期刊发表论文的经济效益
  如果期刊每期正文64页,每页收版面200元。那么,期刊每月毛收入12800元。
  如果期刊是月刊,每年出版12期,毛收入153600元;
  如果期刊是半月刊,每年出版24期,毛收入30万元。
  如果期刊是旬刊,每年出版36期,毛收入45万元。
如果期刊是旬刊,每年出版48期,毛收入60万元。
9、如何对待期刊“约稿”
对不收费的期刊(特别是给作者发稿酬的期刊),作者应当主动。
对收费的期刊(特别是收费的杂志),作者可以让期刊先寄1份近期出版的样刊,用来判断刊物的真伪,判断刊物的水平,判断刊物收费标准的高低。
一般不要着急给期刊汇款。
对于以期刊名义出版的论文汇编,评职称也不好使。
一般不要参加所谓的“论文大赛”,也不要相信什么“大奖”,不要当什么“会员”。
据我观察,支援期刊“贡献”最大的是教育系统。
因此,我建议全国教师只在高等院校(特别是师范院校)的学报上发表论文,也可以在教育部门办的教育类期刊上发表论文。还可以考虑,以县为单位,编书,由出版社出版,在当地人事部门备案,以解决评职称急需论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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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不周到之处,请大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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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11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教师不在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提示

关于教师不在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提示

大庆广播电视大学商江 收集整理

最近,看到一些杂志声称能发表“学术论文”,能解决晋升职称的燃眉之急。
某“正规期刊杂志社编辑部”《教育类、综合类、经济类、学术类杂志论文发表征稿通知》的类别划分是滑稽可笑的。似乎教育类、综合类、经济类不属于学术类,其他类别可能就更不属于学术类了。
某杂志学术论文征稿启事声称,该杂志重点栏目有:本刊重稿、科教视野、高校讲台、职业教育、教改前沿、教学研究、课案赏析、治校方略、企业与经济管理、建筑与工程、交通与路政、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机械与电子、图书与档案管理、医疗与保健、环保与绿化、农业科学苑、法制论坛、党建与政工、理论纵横、问题与探讨、财税科技、金融之窗等。杂志现面向科技、教育、金融、法学、医疗、行政管理,尤其是建筑与工程行业、全国大中专院校等部门诚征优秀稿件。欢迎投稿。
可以说,教师应当在高校学报、教育类期刊或专业对口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适合在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
有的教师心地善良,对杂志发表“学术论文”信以为真。
对此,我觉得,应当郑重提示:教师不要在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
理由如下:
一、杂志属于期刊,但不属于学术理论类期刊的范畴
1995年6月13日,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布《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试行)的通知(新出期〔1995〕696号):为配合《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试行)的实施,我署配套制定的“学术理论类”、“互作指导类”、“时事政治类”、“文学艺术类”、“综合文化生活类”、“教学辅导类”、“信息文摘类”等七类期刊的“质量标准”及“质量评估办法”将在新闻出版署信息中心主办的《中国报刊月报》1995年第七期中刊登,我署不再另行文。
2000年6月28日,《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时事政治类、综合文化生活类、信息文摘类和学术理论类期刊管理的通知》(新出报刊753号)。从这个文件的标题上,应当可以看出,杂志不属于学术理论类期刊的范畴。
新闻出版总署计划财务司发布的《2006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2006年全国共出版期刊9468种。
2006年12月31日,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新出计〔2006〕1365号)。《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从“九五”末到2005年期刊品种由8725种增长到9468种。
在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网http://shenzhen.wanfangdata.cn/SZHQK/zhfl_x.html可以查到数字化期刊>学术理论类 (共有2397种刊)。约占2006年全国共出版期刊9468种的25.32%,即四分之一。并非所有期刊都是学术理论类期刊。
通俗地说,由于杂志的“杂”,说明杂志不够专业。由于杂志不够专业,所以,杂志的“学术”含量不够。在学术方面,杂志一般比不上专业期刊。
当然,在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有困难的,也可以考虑在杂志上作一些尝试。或许有的单位在认定“学术论文”不太计较论文的质量。也忽略杂志发表的文章一般不具有“论文”资格。

二、杂志与学报是有严格区别的
翻开汉语字典、词典、辞典,都可以看到解释。
杂志:①期刊。②零碎的笔记(多用作书名)。
学报:学术团体或高等学校定期出版的学术性刊物。
学术:有系统的,较专门的学问。
信息:①音信;消息。②信息论中指用符号传送的报道,报道的内容是接收符号者预先不知道的。
1998年4月1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备厅[1998]3号)。《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自1998年5月1日起实行)第二条规定:高等学校学报是高等学校主办的、以反映本校科研和教学成果为主的学术理论刊物,是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的重要园地。第六条规定:高等学校学报工作是高等学校科研和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第十二条规定:学报编辑人员属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的一部分。
2000年《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 》(修订版)本规范经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1999年3月8~10日主持召开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定稿会讨论定稿。由教育部社会科学与政治思想教育司1999年12月13日主持召开的专家鉴定会评审通过。
从以上解释,可以看出,学报的要求是相当严格的。在发表学术论文上,杂志(包括带有“信息”字样的杂志)不能与学报相提并论。

三、政府有关部门不承认杂志发表的“学术论文”
1988年11月24日,新闻出版署发布的《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期刊,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年、月顺序编号,成册的连续出版物。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发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成册连续出版物。第三条规定:期刊出版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以上可以看出,杂志没有发表“学术论文”的职能。
2005年3月24日,安徽省人事厅颁布《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人〔2005〕6号)“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市级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2篇。这里所说的“学术期刊”或许不包括杂志。
俗话说,满街贴告示,也有不识字的,还有不看告示的,还有看不到告示的,还有看了告示理解不了的。也有对告示“熟视无睹”或者“不屑一顾”的,还有专门和告示“对着干”的。此外,可能有“迫不及待”“无可奈何”的,也许有“铤而走险”“孤注一掷”的。所以,杂志不必担心此文影响收入。
杂志按每期64页计算,如果办成月刊,每页收版面费200元,每月产值12800元;每年产值约15万元。如果办成半月刊,每年产值30万元;如果办成旬刊,每年产值45万元;如果办成周刊,每年产值60万元。
2007年7月02日,中国新闻网(记者王岩)《中国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连续4年两位数》:据悉,2002年,中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2422元,到2006年达到21001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年均递增12%,比同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年均递增9.2%高2.8个百分点,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职工实际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最快的时期。
教师在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一般不吝啬版面费。也不计较杂志发表的文章不属于“学术论文”。特别是高等学校的教师,在本校办的学报(包括增刊)上发表不了,还以为发表到杂志上就有了学术成分。掩耳盗铃也。
对此,我觉得,应当特别郑重提示:除非国家新闻出版署证明某杂志属于学术类期刊,教师一般不要在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
您有何高见,尽可以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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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承办期刊重大选题的备案工作。
  (6)负责组织对期刊社年检和质量监督工作。
  (7)组织对期刊的审读。
  (8)查处或组织查处违禁期刊和期刊社的违规行为。
  (9)负责管理和核发新闻类期刊的新闻记者证。
  (10)负责组织对新组建的期刊集团的考察、评估和审批工作。
  (11)组织开展期刊的全国性表彰、评奖活动。
  (12)负责期刊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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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601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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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育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政策,例如:凡自费发表的文稿一律不得作为评定XX的依据.因为,如果报社禁止此类收费,那么广大的小人物也就失去了一条自我展现的途径,想想那些有才华而得不到重用的人的苦恼吧.当然,允许收费并不是允许漫天要价,这同样还是他们钻了政策上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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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1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Q ,,,那么多文字谁愿意看,,,,,有点垃圾帖,,,,,
天下文章一大抄,,,,教师论文不过是搞形式主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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