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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王勇老师单编弹唱教程第十一集发布音符之声扩展包豪华版V6重磅发布: s670 770 970 775 975 sx700 sx900 Genos Tyro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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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给我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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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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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凭什么删我的贴,封我的号,我哪有恶意罐水了,还有,我拜托网友帮我在2手区发贴怎么今天早上就不见了?

10积分你就能断定出人品?人格?怕你也许想说10积分日久见人心啥的,哎,而且我发的是当面交易的。有凭有据的货,

我都不知道我哪错了,大家都是喜欢琴的,论坛不就是互相帮助讨论的地方吗?

     BS你#80         BS你#80     #
                              
              BS你#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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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被封的ID是哪个,被删除的帖子是哪个,需要给你查一下看看。另外,有的帖子有可能被转移到其他板块。二手区是网友交易用的,如果你发的内容不属于交易的,如果属于讨论性质的,有可能被转移到相关的讨论板块。现在我暂时还不知道你所说的被删除的帖子是哪个,另外你被封的ID是哪个,请你说一下,我帮你查查看。

另外,你碰到什么事情不要这么冲动,有问题提出来就成了,注意你的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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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0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ID是  03387786   被禁止了,
第一 我没有在 交易区外的区发交易贴,也没有恶意罐水,就是在2手去跟贴了一个我也想卖东西的回复。违反规定了可以删一个回复嘛,没必要封号吧。
被删的贴是网友帮我在2手区发的,我不确定是不是被删,不过确定的是不见了。
第二,你们当然不冲动了,手动就可以左右我们的帖子,这么点破事搞的这么麻烦。
我只是看不惯夫夫而已,我有BS人的权利吧。:icon9: :icon9: :icon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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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我来说说。首先,你来到这个论坛发帖子就应该遵守这个论坛的规定,如果你对我们论坛的规定有异议可以事先提出来,更或者对我们的管理工作不屑的话,你可以不来,没人请你来,是你自己愿意来的对吧。

然后,既然你在本论坛注册了ID,并且开始发帖了,那么说明你对本论坛的规章制度没有异议了,对吧?否则你来了看看,觉得这个论坛不满意,转身就走了,还注册什么ID以及发帖子?如果你说你没有仔细看论坛的规章制度而导致被处理,那么是你自己的问题对吧?这就好像是说你进商场的大门,大门口明明用斗大的红字写了禁止吸烟,乱扔烟头罚款,而你视而不见还照常吸烟并且扔烟头,导致自己被罚款,你说是你自己找没趣呢,还是藐视规章制度呢?如果你没注意规章制度,并且规章制度那么明显的大红字“注意:积分不够在本版发主题帖的会员,禁止跟帖发销售!否则一律除名”你看不到?请问是您近视还是帮你发帖的人近视?话说回来,如果看到了我们的规章制度,但视而不见,我们可以认为是您对论坛的藐视,对我们论坛规章制度的蔑视,所以更要加重处罚。而对违规的帖子,删无赦。

另外告诉你,我们这个论坛是相对比较专业的键盘论坛,和你去过的别的论坛不太一样,我们这里有严格的制度,并且要求来到这个论坛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禁止任何不遵守本论坛规章制度的人进入、禁止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帖子的出现。我们的这个二手区和别的论坛二手区是有区别的,我们这个论坛的二手区是专门给积分够10分以上的注册会员预备的,用来键盘设备的交易用,不对非本论坛注册会员开放,或者说根本不欢迎非本论坛注册会员发二手帖。另外对本论坛的注册会员发二手交易帖也有比较严格的要求,目前的规定是积分必须够10分才允许发二手帖;对任何跟帖发二手交易的,都被本论坛视为不受欢迎人员处理,不是光删除帖子那么简单,在二手论坛有关于跟帖发二手交易的红字大通告,上面说的很明白是如何规定的。如果看到通告标题,没认真看内容,我们视作您无视我们的规定;如果看到了内容还这么作,我们视作您藐视本论坛的规定,所以你的ID被加入了不受本论坛欢迎的人员,无可厚非。

本论坛不是集贸市场,谁都可以随便在这里摆个摊位。本论坛是带有专业性质的会馆形式,来到这里的人没有在得到论坛其他会员普遍认可的情况下,只有参观的权利(包括浏览技术性文章帖);在二手方面,只要逛摊的权利,没有摆摊的权利,只有够了积分,已经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并且已经逐渐融入到大家当中,才有权利在这里摆摊。再说一遍,我们的论坛不是集贸市场,我们的二手交易板块原则上是不对外开放的,尤其是专门为发二手交易帖来注册个ID就想发二手的更不受欢迎。

至于您本人既然知道夫夫,那么应该说对本论坛也有一定了解了,至少也混过几天,否则怎么知道夫夫在这里的名气的?既然在这里混过,难道不知道我们的规章制度吗?蔑视我们吗?

夫夫的为人如何,不用您操心,论坛各位会员自然有公论。对夫夫为人有异议,请您发站内短信息与其讨论辩解,而论坛上不是泼妇骂街的地方,请您自重。

最后说一句,虽然不是我删除的,但无论是哪位版主删除的,本人都坚决支持,并且申明,再看到不遵守规定的,最好让我本人看到,我多删几个来过过瘾。

[ 本帖最后由 键客 于 2008-9-20 13: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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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琴币 +10 收起 理由
夫夫 + 10 兄弟你辛苦了,打这么多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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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手区不允许跟帖售琴,你违规了当然要处罚,没删你ID已经手下留情了。
https://www.cnkeyboard.com/bbs/thread-49615-1-1.html

售琴是“一点破事”吗,也许对您来说只要把琴卖掉就行了,但是抱歉,我们必须为买家朋友考虑。
另外,ID是我封的,不是夫夫,您这样乱喷,责任心稍差了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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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动中,这个我在4楼已经说明了,不用你操心了,交给我来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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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键客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论坛我是进来没多久,但给人一种世外桃园的感觉。一个字“爽”!

原则性的问题,绝不退步!

动中之动老兄,你的名字怎么有点像练太极的呀?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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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笑了之

别说会员帮你发帖卖琴,就是版主代会员发帖,也一律不允许。另外,你急急忙忙进来回复那十几个帖子,都是什么破贴! 你这样的人,有多远跑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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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0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你们说不欢迎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急急忙忙  我看你们回的速度比我还急急忙忙吧
只是觉得你们做的太绝对了。一般泡坛子一边摆摊没什么不对的,
至于FF,我不知道他,网友告诉我的,

我们论坛规章制度的蔑视,所以更要加重处罚。而对违规的帖子,删无赦。
删怎么要把ID给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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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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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够积分发二手帖一律删帖
这是论坛规矩
你有不服气的地方可以用宪法来解释
如果本论坛的规则和宪法有抵触
那就按宪法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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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鄙视你这种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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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讲话相当的不客气,在你没有弄清楚情况之前就上来咆哮一通。更离谱的把FF兄也扯进去,对于这种有针对性的人身攻击的帖子,删无赦

[ 本帖最后由 caojun 于 2008-9-20 19: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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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住,你的话语也太过分了吧,不能管理员还是版主,他们不会无原无故的删除你的帖子,论坛分了几个区,既然你的分数不够,你可以赚取权限在发帖子,如果你在别人销售的帖子下面跟贴销售,这是不允许的,因为论坛有规定。如果你卖琴发了个帖子,别人也在你的帖子销售,而且销售同一个琴,比你便宜,这不是乱了套了。请楼主消消气,如果没有人遵守论坛规矩,你上当了,受骗了,怎么办。我也希望楼住你好好的想想,不要直接说这些话,要想公道打个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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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龙 于 2008-9-20 14:55 发表
既然你们说不欢迎了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急急忙忙  我看你们回的速度比我还急急忙忙吧
只是觉得你们做的太绝对了。一般泡坛子一边摆摊没什么不对的,
至于FF,我不知道他,网友告诉我的,

我们论坛 ...


任何遵守本论坛规章制度的人,我们都欢迎,并且希望他早日融入到我们的队伍中来,和大家一起切磋,共同提高;反之,任何不遵守本论坛制度的,都不受本论坛欢迎。此事就此作罢,如果您觉得有留在我们论坛的价值,并且愿意遵守本论坛的规定,那么我们还是欢迎,过去的事就当一场误会,重新开始,并且以前的事情谁也不再提了。如果您觉得我们的论坛不适合您,您可以自己拿主意。无论怎样,我们都祝您身体健康,事业顺利,家庭和睦,生活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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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凭什么管理员才能删你的帖子,我要是有那权利,会员我就删你的帖子,这么好的论坛,管理员都是义务为大家服务的,你这种键盘中的我看称你为带引号的键盘圣手更好,嘴上留德,想发帖子也得说两句好话,这么难听的话,亏你怎么说的出口,还有人身攻击,坛子里简直没有见过你这种人,没有人请你来,郭兰英老师怎么唱的 ,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你的有猎枪,为群里有你这种不说是污染空气吧也差不多的这种人强烈表示不满,干什么,你有什么资格,做人要厚道,就你这种水平,我看键盘你别弹了,直接上街抢钱得了,整个就是地痞一类的任务,鄙视你,说得太多了你也不爱听,反正这种人,虽然我只是个会员,但是我也可以表示会员对你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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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琴币 +5 收起 理由
夫夫 + 5 感谢你对论坛管理层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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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8-9-20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我要说明一下:
第一,这个网友的贴子,是我帮着带发的,网友找到我,说ID被封了,找到我要借用我的帐号,我没同意,后来看他很急,应该年纪也不大,是个小孩子,我想就帮一个忙吧,我让他把发贴的内容给我,包括要他的图片,因为看他留了自己的手机,座机,还有QQ,并且写的是当面交易,可以去他家看琴,也就没把他当骗子看待。
第二,我的错误,没有看论坛的版规,这是我的失误,我必须要承认。今后这事,不会在有
第三,为什么他认为是夫夫兄弟。因为,他说ID被封,我说你可以问一下夫夫,因为,这个论坛,我只和夫夫JAEK兄弟来往过消息,因为看到夫夫上线较多,就给夫夫发了消息,问了一下,他为什么被封,夫夫也和我说原因了。后来,我又给夫夫兄弟发信息说,能不能帮他代发,因为我也怕因为帮倒忙,在把坛子里的兄弟骗了,我也过不去,因为发给夫夫兄弟后,短时间,夫夫可能没在线上,我又着急去买基金,这个小伙子,在QQ上又急的找我说让帮忙,所以,我就发上去了,而且,我在发的贴子上特意说了一下,如不合适,请版主删除。
第四,今天,这小伙子,在QQ上问我,我说被删了,我可没说是夫夫兄弟删了,这一点,针对夫夫兄弟是不公平的。夫夫兄弟绝对是负责任的好人,而且,不管是针对谁都是不对的,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不守规,必定要受罚,中国的牛奶行业就是例子,呵呵。所以,我也在此做检讨,也对给键客兄弟带来的麻烦说句辛苦了,让你打这么字。一个好的论坛来的不容易。所以,一定要珍惜。
第五,这个小伙子,我想了不是骗子类,年轻气盛,也难免,所以,大家也就不要在责怪了。如果,你真想卖琴,可以在这里重新好好真正的,对待这个论坛,必然,你想得到的,就会得到,卖琴,也就可以进行了,而且,卖琴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定,所以,稍安勿燥。
这事就到此为止吧,大家就不要在说了,以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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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既然楼上说的很清楚了,这个事情到此为止,我封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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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0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17楼既然说明此事,那就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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