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盘中国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码快捷登录

搜索
baidu
音符之声扩展包豪华版V6重磅发布: s670 770 970 775 975 sx700 sx900 Genos Tyros5
查看: 2502|回复: 9

[键盘手] 用键盘或软件自动伴奏功能完成的作品是否可能侵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30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登陆,参与交流。无法注册或登陆请加QQ群:777694204 或Email:admin@cnkeyboard.net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newtfx1001 于 2011-11-30 09:03 编辑

鉴于陆续发现有朋友问及类似问题,但未有系统解答,为让我们广大键盘手不要再操心类似问题放心挣钱,特此简要分析如下:

(1)自动伴奏相应音乐的产生和使用的确涉及著作权(即版权)。

(2)我们广大键盘手使用自己所购设备(不管键盘或是软件等)提供的自动伴奏完成的作品,到底是否构成侵权?
    这一方面要具体因案而异,另一方面依据中国大陆现行法律规定,虽然理论上可能有争议,但据了解目前司法实践中尚未出现键盘手们因此被判令索赔的案例。原因可能在于:

    a.虽然自动伴奏设备软件提供的伴奏功能即所提供的自动演奏模版之著作权属于设备软件生产商比如YAMAHA公司(通常其自动伴奏功能的具体开发者享有署名权或者无任何权利),但设备软件生产商(或销售商)与我们达成设备软件买卖时,不管是否书面或口头约定买方是否享有该权利,但显然,双方买卖之本意就是要“让买方取得(包括通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方式)键盘本身提供的各种功能”,很难理解为双方买卖目的仅是“让买方仅可将自动伴奏功能等用于教学研究等而不是商业活动”,否则弟兄们不会重金乃至倾家荡产不停购置设备呵——这一买卖行为与我们购买名人字画原件的本意和产生的法律效力是完全不同的(买字画只能取得字画物品本身的所有权而非字画内容著作权)。

    b.键盘设备软件所具备的伴奏功能本身并不能产生音乐作品,因为作品的创作产生完全离不开广大键盘手的亲自演奏,这意味着自动伴奏产生的作品的著作权恰恰就应该是演奏者,相反,若将设备软件机器本身和生产商视为作者显然是很荒谬的——这就好比用自己买的Word软件写出来的文章反而将微软看成作者或者买文房四宝画出的画反而笔墨厂家也有著作权一样。

(3)事实上,退一万步讲,不管理论上法律上是否有争议(有争议的事太多了不必太在意),键盘软件生产商比如yamaha们roland们或Korg们不会来调查买方据此完成的作品是否侵权的,一是成本太高调查不可行,二是这样做只能导致其键盘软件烂在仓库里卖不出去,三是官司打下来生产商很可能败诉——除非咱们抄袭别人现成的音乐了。


结论:

-广大键盘手就设备软件自动伴奏功能以及自己据此完成的演奏作品全面拥有著作权,对他人均不构成侵权,尽管放心大胆用于商演拼命挣钱。

-但广大键盘手对于任何设备软件自身储存的现有音乐作品片段(包括demo和自动伴奏本身现有的intro、ending)当然不享有著作权,严格讲,咱们不要将这些内容一成不变或偷梁换柱地很明显地标称为自己的作品或用于发表或作品参演比赛等(这也是职业道德要求),否则,仍可能会导致一些不快。
另,其他音乐作品著作权问题,可搜索本人曾发《音乐作品著作权常见问题》一贴。

供广大键盘手参考。

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717625747

评分

参与人数 1琴币 +3 收起 理由
qyjs + 3 原创内容

查看全部评分

温馨提示: 发帖标题请概括内容,回帖请勿使用无意义字符或纯表情。积极参与发帖回帖交流能提高会员等级(提升下载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30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n5678920002 于 2011-11-30 13:48 编辑

【引用楼主朋友1楼原文】
键盘设备软件所具备的伴奏功能本身并不能产生音乐作品,因为作品的创作产生完全离不开广大键盘手的亲自演奏,这意味着自动伴奏产生的作品的著作权恰恰就应该是演奏者,相反,若将设备软件机器本身和生产商视为作者显然是很荒谬的——这就好比用自己买的Word软件写出来的文章反而将微软看成作者或者买文房四宝画出的画反而笔墨厂家也有著作权一样。
【引用完毕】

特别从楼主1楼发言中提取出来:说得很到位,我很赞同。

温馨提示: 发帖标题请概括内容,回帖请勿使用无意义字符或纯表情。积极参与发帖回帖交流能提高会员等级(提升下载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26 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遇见高人!请教一下,如果替别人制作一个歌曲(如:大地飞歌)的伴奏,自己重新编曲,然后收费,算不算侵权?
另外一些网站出售扒带伴奏算不算侵权?
以前看过一些关于伴奏版权方面的帖子,没太懂,请教老师,谢谢!
温馨提示: 发帖标题请概括内容,回帖请勿使用无意义字符或纯表情。积极参与发帖回帖交流能提高会员等级(提升下载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6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ewtfx1001 于 2011-12-26 11:23 编辑
风雨声 发表于 2011-12-26 02:07
终于遇见高人!请教一下,如果替别人制作一个歌曲(如:大地飞歌)的伴奏,自己重新编曲,然后收费,算不算侵权?
另 ...


探讨一下呵:

第一个问题:如果替别人制作一个歌曲(如:大地飞歌)的伴奏,自己重新编曲,然后收费,算不算侵权?

——这种做法既没有使用原作品词曲和配器,亦不涉及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完全是自己独创的配器作品(只要与原配器不构成部分或很多小节相同或明显相似),则不构成侵权,当然,出于尊重原作者,顺手注明歌曲原词曲人当然更友好嘛。

第二个问题:另外一些网站出售扒带伴奏算不算侵权?


——这个情况很普遍,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有些争议的,事实上也没有谁原创者去索赔的,原因同我自动伴奏的上文分析。可能有人认为“扒带是对原配器的模仿而实际上没有扒带者的创作或极少,从而若据此收益则对原配器者构成侵权”,也可能有人认为“扒带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对于原配器作品的改编行为——正因为两者不可能完全相同,改编者对自己改编后的作品应有相应权利可以合理使用收益等”,都是公婆各有理,因人而异。
总之,对扒带挣钱行为,其实也付出巨大劳动的其实可以理解的,我想首先扒带者至少应注明原词曲和配器者的姓名以表示尊重其署名权,至于扒带挣的钱我想原作者也不太会向你伸手的而且实际索赔也不太可行;其次这种行为也不要搞得大张旗鼓太热闹是吧,安安静静挣点就行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琴币 +2 收起 理由
han5678920002 + 2 热心会员

查看全部评分

温馨提示: 发帖标题请概括内容,回帖请勿使用无意义字符或纯表情。积极参与发帖回帖交流能提高会员等级(提升下载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31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除了讲谢谢,还是讲谢谢!这类问题很困扰人,人民群众大都还是喜欢成品的歌曲去翻唱,如果这个问题没搞清,心里不踏实。
再次感谢你的帮助!向你学习,我也要为论坛的朋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回报大家!
温馨提示: 发帖标题请概括内容,回帖请勿使用无意义字符或纯表情。积极参与发帖回帖交流能提高会员等级(提升下载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雨声 发表于 2011-12-31 21:10
我除了讲谢谢,还是讲谢谢!这类问题很困扰人,人民群众大都还是喜欢成品的歌曲去翻唱,如果这个问题没搞清 ...

“我也要为论坛的朋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回报大家!”——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顺祝节日愉快!
温馨提示: 发帖标题请概括内容,回帖请勿使用无意义字符或纯表情。积极参与发帖回帖交流能提高会员等级(提升下载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5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一看,又学到一点东西,毕竟与自己现在的生活息息相关,感谢楼主
温馨提示: 发帖标题请概括内容,回帖请勿使用无意义字符或纯表情。积极参与发帖回帖交流能提高会员等级(提升下载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5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键盘设备软件所具备的伴奏功能本身并不能产生音乐作品,因为作品的创作产生完全离不开广大键盘手的亲自演奏,这意味着自动伴奏产生的作品的著作权恰恰就应该是演奏者,相反,若将设备软件机器本身和生产商视为作者显然是很荒谬的——这就好比用自己买的Word软件写出来的文章反而将微软看成作者或者买文房四宝画出的画反而笔墨厂家也有著作权一样。”  这段话太好了!大家可以对一个节奏的 主奏分析下,弹出来知道是哪首歌的,但用这个主奏也 可以弹别的 歌曲啊;另外是弹奏者利用自动伴奏弹出来的,如不弹在主奏中是放不出某歌曲的。  如此一理解,像我这样可以完全扒带复制节奏的人,可以放手去做了{:soso_e113:}   再次感谢楼主律师朋友的解说{:soso_e181:}
温馨提示: 发帖标题请概括内容,回帖请勿使用无意义字符或纯表情。积极参与发帖回帖交流能提高会员等级(提升下载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4-1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0(∩_∩)0狂顶,但是权也有权限 、也要适度,放手去做也不是任其发展
温馨提示: 发帖标题请概括内容,回帖请勿使用无意义字符或纯表情。积极参与发帖回帖交流能提高会员等级(提升下载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31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解释得非常清楚到位了!
建议键盘手们都看一下,在享受音乐的同时,增强法律意识很重要!
温馨提示: 发帖标题请概括内容,回帖请勿使用无意义字符或纯表情。积极参与发帖回帖交流能提高会员等级(提升下载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微信公众号|领红包|举报|黑屋|手机|Archiver|官方QQ群:777694204|键盘中国 ( 粤ICP备19059169号-1 )

GMT+8, 2025-8-23 22:25 , Processed in 0.050475 second(s), 4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