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时间2010-3-4
最后登录1970-1-1
在线时间 小时
主题
精华
积分79
贡献
ST
道具劵
|

楼主 |
发表于 2011-12-26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ewtfx1001 于 2011-12-26 11:23 编辑
风雨声 发表于 2011-12-26 02:07 
终于遇见高人!请教一下,如果替别人制作一个歌曲(如:大地飞歌)的伴奏,自己重新编曲,然后收费,算不算侵权?
另 ...
探讨一下呵:
第一个问题:如果替别人制作一个歌曲(如:大地飞歌)的伴奏,自己重新编曲,然后收费,算不算侵权?
——这种做法既没有使用原作品词曲和配器,亦不涉及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完全是自己独创的配器作品(只要与原配器不构成部分或很多小节相同或明显相似),则不构成侵权,当然,出于尊重原作者,顺手注明歌曲原词曲人当然更友好嘛。
第二个问题:另外一些网站出售扒带伴奏算不算侵权?
——这个情况很普遍,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是有些争议的,事实上也没有谁原创者去索赔的,原因同我自动伴奏的上文分析。可能有人认为“扒带是对原配器的模仿而实际上没有扒带者的创作或极少,从而若据此收益则对原配器者构成侵权”,也可能有人认为“扒带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对于原配器作品的改编行为——正因为两者不可能完全相同,改编者对自己改编后的作品应有相应权利可以合理使用收益等”,都是公婆各有理,因人而异。
总之,对扒带挣钱行为,其实也付出巨大劳动的其实可以理解的,我想首先扒带者至少应注明原词曲和配器者的姓名以表示尊重其署名权,至于扒带挣的钱我想原作者也不太会向你伸手的而且实际索赔也不太可行;其次这种行为也不要搞得大张旗鼓太热闹是吧,安安静静挣点就行了。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