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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象人们的生活一样,如果尽是波澜不惊,人们就会觉得平淡无味,一些挫折和坎坷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必要的,和谐与不和谐这一对矛盾是一个统一体,前者应该占较大的比例,后者应该占据比较小的比例,这样生活才完整,否则生活也就不成为生活了. 
        万事皆同理,音乐在某方面来说,也就是和谐与不和谐的问题.和谐为主,不和谐为次,两者相互依存,相互统一.这对于旋律来说是如此:1,3,5是和谐集合的,2,4,6,7是不和谐集合的,作曲就是两者的流动组合而已,但最后一定要落在主音上,全曲也一定会以1,3,5的和谐因素为主体. 
        编配伴奏时的和弦进行也是如此,总是要和谐----不和谐------和谐. 
        纵向来看,在一个和弦中也是如此,早期的三和弦都是以和谐音为主体的和弦,后来人们加入了7 音,9 音,三和弦又有了增减和弦,或者是挂留和弦等,这也就是在一个和弦内部增加了不和谐的成份,但它一定是次要的,否则就是另外的和弦了,这样做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追求一种特殊的效果,一种矛盾的统一罢了.纵向与横向来看,道理都是一样的. 
       初学编配和弦的时候总是要以和谐为标准,编配的和弦总是尽量要与对应的旋律小节相和谐,不能理解高手编配的和弦进行个别小节旋律与和弦不相容的现象,其实这就是和谐与不和谐的原理问题,为什么一定要和谐,和谐有和谐的效果,不和谐有不和谐的效果,有的时候正要有意制造一些不和谐,只要在编配中主体是和谐的,整个编配的进行是合理的就行了,也就是和弦进行线和旋律进行线不一定是吻合的,分分合合恰恰是我们追求的,但合一定是主体,分是次要的.这就像作曲中旋律的发展一样,如果没有了共同因素,旋律就失去了发展的可能性,如果没有了不同因素,旋律也就失去了新意.但一定要以共同因素为主体,否则,旋律就会成为支离破碎的,毫不联系,毫无意义的片断了. 
       以上有些不知所云,词不达意,也没太多细节,当然,这可能是大家早已了解的东西,但了解和有体会并不是一回事,我现在才有一点点感受,希望大家能一起探讨. 
 
[ 本帖最后由 何英维 于 2007-2-8 19:3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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