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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范例的启发
作者:SCZ
内容提要 音程是音乐理论中的重要基本概念。其中音程的协和程度是读者必须准确把握的关键内容。
关键词 音乐理论平台 不协和音程 先从一个范例开始。 任达敏编著《新概念乐理教程》“第148页练习十四”“ 一、写出下列音程的名称并指出协和度:”第21题。(题目用五线谱低音谱号表达) 题目中给出的已知条件是:根音是D、冠音是bG。 书中第350页作者给出的答案是“减四度”“不协和”。 书中的答案可以理解为:由于“减四度”的出现产生“不协和”的结果。这样的因果关系的理论根据出现在《新概念乐理教程》的第138页“例9——20”的一览表中的“不协和音程”的“音程种类”中的“减音程”。相同的理论观点也出现在李重光编著《音乐理论基础》(1962年版2004年4月印刷)弟104页“不协和”、 “所有增减音程”。 甚至2004年9月第一版的李重光编著《基本乐理通用教材》第71页出现“不协和音程(......一file:///C:/Users/pc/AppData/Local/Temp/ksohtml10704/wps1.jpg切增、减、倍增、倍减音程)”。清楚的表明这样的理论观点已经被几乎所有的读者当然也包含学院派的认可。 为了更为准确的分析上述问题,将它的已知条件送上“音乐理论平台”并采用纯理论的方法进一步定量的分析并计算出它的“协和度”。 将已知条件:根音D和冠音bG,送上“音乐理论平台”。并做音名截取。通过移动输入D。计算得出: 【1】=【0】=【D】。//【1】表示简谱音名并有音程“度”的含义。【0】表示“权”值。 计算出: 【#F|bG】=【+4】=【3】。//【+4】表示“权”值是+4。【3】表示大三度音程。【#F|bG】表示是冠音。 计算的结果: 根音是D、冠音是 #F|bG(两个不同音名是同一个音)。简谱音名是【3】,它的音程就是大三度音程。由于冠音与根音的“权”值差是【+4】。这个“权”值【+4】属于“不完全协和”(笔者注:不是“不协和音程”。这部分内容的理论根据请查阅SCZ编著《和声法则》)。 这个结果与书中的“不协和”是存在区别。 根音是D、冠音是bG在西方古典音乐理论看来是“减四度”。当读者从根音是D,冠音是#F的角度来分析就应当是“大三度”(不是“增三度”)。进一步分析,D是根音,如果F是冠音程应当是“小三度”。明显看出西方古典音乐理论的增减等等的概念有些繁琐并出现歧义性。这也是产生问题的根源。 笔者运用“音乐理论平台”已经没有了音程“增”“减”以及“倍增”“倍减”等等概念,只有“大”“小”。西方古典音乐理论也承认#F与bG是同一个音的不同音名。因此,根音是【D】、冠音是【#F|bG】必须都是大三度音程,其协和度是“不完全协和”不是“不协和”。通过详细的在琴上视听也是“大三度”、“不完全协和”的音响效果。 再从和弦的构成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根音是D、三音是#F、冠音是A,这个和弦肯定是D的大三和弦。大三和弦内共包括三个音程分别是大三度、小三度和一个纯五度。其协和度分别是不完全协和、不完全协和、完全协和。没有“不协和”音程的因素。这样的解释在西方古典音乐理论范围内是被认可的。然而,当读者使用bG来替换#F,构成根音是D、中间的音是bG、冠音仍然是A构成三和弦。西方古典音乐理论就会不承认它是“三和弦”。从而也就出现了和弦内部的增、减音程,实际情况是#F与bG是同一个音级的不同音名,不能认为仅仅改变了名字它的实质也改变了,笔者认为这是西方古典音乐理论的漏洞。实际上替换成bG之后仍然是大三和弦,音响效果没有任何变化。说的更为明确一点就是音程的“协和度”和“色彩”取决于音程所包含“半音”的数量,也就是与“音数”有关而不是取决于“音名”。而西方古典音乐理论采用的是由“音名”或五线谱的位置来决定“协和度”。 假设,根音是D,冠音是bG如同书中所说是“不协和”音程,那么所构成的和弦也肯定是“不协和”和弦。事实上所构成的这个和弦是大三和弦,属于“不完全协和”不是“不协和”,和弦中也不包含有“不协和”音程。 本文并不是仅仅针对微小的音程问题,而是西方古典音乐理论体系。西方古典音乐理论体系,无论从时间上还是从空间上,都具有局限性只是适用于西方大、小调式为基础的音乐现象。它的二元化理论概念与中国民族音乐不能完全兼容,甚至不兼容。须要的是符合全人类的音乐理论体系的形成。 沈阳长白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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