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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对付抢劫的贼人,我看了也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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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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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里!!飞车抢劫的下场:http://blog.sina.com.cn/u/3d3d07ec010008r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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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夫夫你好

我刚打你的电话,怎么关了机啊?我讲汇款给你买S500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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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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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如果出台这样处罚飞车抢劫的规定,以后这样的案例一定会少之又少.

对这样的人就不能手软,打得好,打轻了.看他以后还敢抢人东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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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 看着过瘾!抢劫是很重的罪刑,应该先剥夺他们的权利,然后往残废的收拾,广州应该出台弄死属于正当防卫的法律!狠狠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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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者犯了故意傷害罪
情況較重
應當服法

被打者犯了搶劫罪
情況較重
應當服法

兩者同為恐怖分子 沒有分別
應當重重量刑

[ 本帖最后由 古老法师 于 2007-5-12 19: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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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1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看完,实在看不下去了,太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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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 不知道打犯罪分子的人是什么人!准备感谢信一封!!还准备锦旗一副!以前看过犯罪分子在高架桥上抢劫的场景!真的太可怕了,广州的社会治安真的太差了!一群群的土匪专门抢女人的包!!
https://www.cnkeyboard.com/bbs/v ... hlight=%B9%E3%D6%DD

[ 本帖最后由 西部雪狼 于 2007-5-13 19: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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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怕了,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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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半睁着眼"看完了.应该将贼送到执法部门让他们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样打也真太残忍了!!同样也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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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西部雪狼 的帖子

你在鼓動故意傷害
請修正你的想法
請認真學習我在6樓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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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也不过分,知道抢劫者用刀砍掉受害者手的事件吗,看过抢劫者把反抗的受害者按在地上边抢东西边照受害者脸上乱踢的视频吗,这两个贼受到这样的惩罚算是轻的了,我还以为是用砖往脸上拍呢,呵呵~!我们那抓住小偷都是用砖往脸上拍(不是砖头,砖头有尖,会把人弄死,整个的砖就没事啦,最多是把鼻梁拍折,满头是包但不会致命!),没有练过拳击的人的拳头打在脸上并没有想像中的那么恐怖,打在脸上最多是青一块紫一块,窃贼只要装着惨叫就够博得围观者的同情了,以暴治暴是对付暴力的最好方法!
看看下面的视频就不会有人同情窃贼了.....
明抢明夺http://www.youku.com/v_show/id_XMTUzMDM4MA==.html
这个更狠,抢劫杀人http://www.youku.com/v_show/id_XMTY0NTI1N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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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7879 的帖子

沒有人同情搶劫犯
你的思路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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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2 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得好  非常支持````看他以后还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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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3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古老法师 于 2007-5-12 20:51 发表
沒有人同情搶劫犯
你的思路短路


我的思路以前没有短路过现在也没有短路过以后也不会短路,这个视频在网上传播已经传播不是两三天了,同情窃贼的人不是没有,孤陋寡闻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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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3 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7879 的帖子

你在12楼的发言紧跟我11楼的发言
我13楼的发言回应你12楼的发言
我说的 没有人同情抢劫犯 这句话的内在意义已是相当明显固定在你我的对应发言中
你居然看不懂
还抬杆式的说找得到同情抢劫犯的人 并说我孤陋寡闻

哈哈 你的理解力如此之低
我倒怎没想到 是有点孤陋寡闻

因为与你的对话
我上你的个人音乐主页转了一圈
我喜欢一切形式的创作者
哪天可以交流

[ 本帖最后由 古老法师 于 2007-5-13 02: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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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3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抢劫犯是暴力犯罪,我知道他们不但抢东西,而且用刀子直接毁容,特别可恨,上次看的抢劫过程是直接把受害人托了几十米远,直到受害者松手!还有多人围攻受害者!!严厉打击肯定没有错!!楼上的妇人之仁真让人可笑!如果打犯罪分子有罪,也不是你我能管的了的!!希望你什么时间碰到犯罪分子!让他们照顾一下你!让他们知道你同情他们!:) ;)
https://www.cnkeyboard.com/bbs/v ... hlight=%B9%E3%D6%DD

[ 本帖最后由 西部雪狼 于 2007-5-13 19: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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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3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西部雪狼 的帖子

你的语文不及格
夫人之人??有这样的语汇吗??你是想说 妇人之仁!!
你把我称为妇人 这是人格攻击 是严重挑衅的恐怖语言

你的理解力有故障
我的发言没有一点同情的意思在里面
你却说我同情抢劫犯 这是人格攻击 是严重挑衅的恐怖语言

我已把你列入黑名单 必要时 我将对你实施定点清除

我在6楼的发言没有一点情绪在其中
是纯理性的观点
我相信 世界第一流的大法官会支持我的观点
你犯了情绪主义 所以你理解不了我纯理性的观点

当国家暴力建构化时 在民间的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的替代国家暴力的个人暴力都是违法的
这是铁律 是原则 是正义 是理性 是第一流大法官的高论

对恐怖分子 应当严厉打击 大法师疾恶如仇 比谁都理解
这一打击的执行者是国家暴力 不是个人暴力
在国家暴力来不及反应的第一现场 当事人与周围人怎么应对
国家暴力对此有所谓正当防卫 国家舆论对此有所谓见义勇为
这都是国家暴力在来不及反应的第一现场施之与当事人及周围人的个人暴力
这种个人暴力是有所限制的
当恐怖分子已被制服 这一个人暴力即立刻失效 取而代之的是国家暴力
当个人暴力失效时 暴力却不停 就已经越界 就已经成为故意伤害 无论理由

我的话是纯理性观点 受情绪左右的人 不要试图拿情绪观点来对立我的理性观点:cool:

[ 本帖最后由 古老法师 于 2007-5-13 16: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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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3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吵个鬼

如题古雪你们吵个鬼啊    用得着吗

用得着纂那么长的文章跟自己人吵架吗古法   丑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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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3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瞎吵吵什么!有完没完?!我说你打那么些无聊的字累不累啊?我可不想被卷入到争论中来,只是觉得太无聊了。虽然这个板块不是技术类的,但也不能这么多无聊的话没完没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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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3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古老法师 于 2007-5-13 02:03 发表
你在12楼的发言紧跟我11楼的发言
我13楼的发言回应你12楼的发言
我说的 没有人同情抢劫犯 这句话的内在意义已是相当明显固定在你我的对应发言中
你居然看不懂
还抬杆式的说找得到同情抢劫犯的人 并说我孤陋 ...




我的理解能力高低不需要你来认定,你也没资格认定,到此为止,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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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3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得好,,,,路见不平,,,就应该拿出刀来,,,哈哈,,,石头也行,,,,我是绝对支持的.:rose: :rose:

不过我也没有敢看完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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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3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huangchuyi50709 的帖子

沒有吵架我与雪狼是朋友
我的發言是談論的話

你的話很丑陋 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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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3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月狂 的帖子

這箇帖子本來就是來說話論說的
你覺的無聊不要看 也不要說話
我与雪狼談不上沒完沒了
我們是其爭也君子的朋友

現在的虛情假意太多
法師以真性情發言 拋開虛情假意 卻被人說為吵架与無聊
哈哈 你們平時在生活中帶面具与人交流不累嗎
到了論壇還要用那種世俗的說話方式不痛不痒嗎??

重復一編
雪郎与 7879 都是我在論壇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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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13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古老法师,你一开口就说7879人家思路短路,这种朋友的问候方式也真特别啊?

[ 本帖最后由 夫夫 于 2007-5-13 21: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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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3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痛恨犯罪分子

但是实在看不下去,没见过这么残忍的,
不怕大家笑话,我敲这几个字手都是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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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3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古老法师 的帖子

呵呵~~~你这几句话说得很搞笑啊    我们全都虚情假意,别人说的每一处小错误你都用长篇大论加以攻击,难道这就是你说的“真性情发言”,好!我支持你!我希望你能继续保持!

还说什么我们是戴着面具与人交流,还说我们用世俗的说话方式?我越想越觉得好笑。

你可能在现实中比较孤僻,所以想极力用自己的言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与存在,你这种人我也见得多了,反对你的人越多你就越高兴~~~

可能我也是很无聊,居然在这个问题上费这么多话,很不值!我马上撤出,希望你能继续,不过我是不会再浪费时间看这个帖子了。祝你好运!:)

[ 本帖最后由 月狂 于 2007-5-13 22: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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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3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7 月狂 的帖子

你只差没把我说成杀人犯了
还好这只是虚拟空间 我杀不到你

你把我妖魔化为马加爵 邱兴华 在美国的韩国人
你说你见的多了 呵呵 不知你的命是怎么保住的

你多看看世界第一流的自由主义思想家著作与他们的人格操守
法师与他们是同路人
自我肯定不是孤僻 不是杀人犯 我有蛮多真性情的好朋友

你不要说了话又后悔 这与你的名字可不符合啊
再重复一次 我没有攻击 雪狼
雪狼是豪迈的
与我投缘 你要明白 他是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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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4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治安不力,犯罪分子猖獗,群众自发惩罚罪犯~ 鉴定完毕

PS 其实一般来说,罪犯被警察逮到局子里,一样会被痛扁一顿,暴力程度不亚于这个视频里的 :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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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4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暴力了,万一把人打死了可是有罪的,这样的案例很多。只是庆幸那两个贼很能挨打 个人以为小打打就可以了,用石头也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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